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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烈祝贺“港基”商标被评为“山东省著名商标”荣誉称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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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楼市快递 |
| 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% |
| 2010-01-14 15:21:4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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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办近日发出的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简称“国十一条”)要求,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的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,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。 继去年12月底中央密集出台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,再出“国十一条”进一步调控楼市。中国房地产专家指出,“国十一条”与此前中央所有调控楼市的政策方向一脉相承,但更加系统全面,从“调结构、抑投机、控风险、明确责任”四个方面,正式确定了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基调和架构。 国办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,稳定市场预期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通知指出,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,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,需要引起高度重视。 “国十一条”包括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、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、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、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等五个方面,涉及十一个条款,与之前的“国四条”相比,内容更加丰富、系统和全面,是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央调控楼市政策的系统化。 通知要求,加快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。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,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、上涨过快的城市,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供应。 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,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,合理引导住房消费,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的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,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。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。同时,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,引导居民树立合理、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。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。力争到2012年末,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。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。 “有保有压”意在维稳 房价上涨会有所放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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